巡视巡察
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2023年3月至4月,市委组建6个巡察组对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供销社7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巡察组
组 长:孙云霞
副 组 长:黄琳琳
巡察单位:市交通局
联系电话:18109525881
电子信箱:szsxcz1@163.com
第二巡察组
组 长:胡文生
副 组 长:叶 飞
巡察单位: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17795266751
电子信箱:szsxcz2@163.com
第三巡察组
组 长:李 韬
副 组 长:卿 凯
巡察单位:市发改委
联系电话:17795266731
电子信箱:szsxcz3@163.com
第四巡察组
组 长:陈 萍
副 组 长:何正华
巡察单位:市住建局
联系电话:18095232471
电子信箱:szsxcz4@163.com
第五巡察组
组 长:项立华
副 组 长:曹尚荣
巡察单位: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18152376091
电子信箱:szsxcz5@163.com
第六巡察组
组 长:李建龙
副 组 长:杨安青
巡察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供销社
联系电话:17795266741
电子信箱:szsxcz6@163.com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及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整改情况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巡察期间,群众反映问题来信请统一寄至:石嘴山市新区行政中心A1区市委巡察办巡察科。
电话:0952-2218779
邮编:753000
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